程序 启动的决定: 1991年6月17日 关于章程的决议: 25.02.1997 通过公告的法律效力:1997年3月20日 计划内容 由于地处耶拿附近,直接位于A 4高速公路和B 88干线上,毛阿区特别适合作为商业住区的重点。该规划区占地约23公顷。 划定相对较深的建筑区,使得分配大块土地成为可能,但如果需要,也可以通过较小的地块宽度实现小规模的使用。在计划覆盖的整个区域内,只允许其设施不排放任何干扰性气味或接近地面的污染物的企业。 实现状况 该项目区已完全开发,100%的市场化。 重要说明 所附的下载文件仅作参考之用。只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划文本才具有权威性,可以在城市规划局查看。 规划图 (PDF, 2.04 MB) 文本的确定 (PDF, 135.22 KB) 辩解 (PDF, 365.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