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修订版(状态:“批准”)
为了帮助您了解这一主题,请先花些时间阅读关于《土地利用规划》(FNP)的“常见问题解答(FAQ)(PDF)”。
请先了解法律规定的关键程序步骤以及“更新阶段(PDF)”的概况。
我该如何参与?
公众参与期已结束(参见“修订流程各阶段(PDF)”)。
当前程序状态:经市议会核定的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第26/0862-BV 号权衡决议,耶拿市议会通过第26/0863-BV 号批准决议 ,正式批准了 04/2026 号土地利用规划。 上述决议已于2026年7月9日刊载于第27/26期《官方公报》。
该确认决议标志着市政规划程序的正式结束,并为将土地利用规划提交上级行政机关审批创造了条件。 与建筑规划不同,土地利用规划并非作为条例通过,而是通过确认决议予以确认。
经确认的土地利用规划由以下部分组成:
- 土地利用规划图
- 说明
- 附图“适应气候变化”
- 环境报告
您可在“下载”栏目中查阅这些文件。
下一步,将根据《建筑法》(BauGB)第3条第2款第4句的规定,向公众以及曾提交意见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利益相关方通报经市议会确认的权衡结果。 此外,该《总体规划》的最终批准版本将提交给上级行政机关审批。根据《建筑法》第6条第5款的规定,修订后的《总体规划》将在批准公告发布后生效。
为什么需要对FNP进行更新?
制定和更新《土地利用规划》的义务
根据《建筑法典》(BauGB)第5条及第1条第3款的规定,制定和更新土地利用规划属于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 鉴于城市发展的总体条件和规划目标在不断演变,自2006年起生效的土地利用规划(FNP-2006)将进行更新。 该规划的目标和宗旨是在人口结构变化、耶拿市住房供应、巩固其作为经济中心的地位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背景下,确保该市实现长期且可持续的发展。
与2006年《土地利用规划》制定时的变化
在制定《FNP-2006》期间,基于2003年的预算和人口预测,当时预计人口将呈下降趋势。自那时以来,耶拿市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根据2014年的财政和人口预测以及最新的2019年预测,耶拿市的发展趋势被预测为积极向好。鉴于耶拿市作为区域中心所呈现的动态发展态势,在更新《耶拿市总体规划》时,还需考虑划定新的建设用地。 鉴于耶拿市可用土地资源有限,必须采取具有战略意义的土地利用方式。在此过程中,应在考虑生态影响的前提下,为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设定优先事项。
此次更新是基于哪些基础进行的?
整合各领域发展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版以本市各项专项发展规划为基础。这些规划已根据近年来最新的人口和财政预算预测进行了更新,其中大部分已通过市议会决议予以确认。
此外,通过广泛协商制定并经市议会批准的《耶拿2030+综合城市发展规划》(ISEK),为未来城市发展提供了跨部门的指导方针。 ISEK中汇总了关于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建议,这些建议为该规划的更新提供了依据。
您可在此查阅部分重要基础文件和专项规划:
《法兰克福总体规划》修订版的公众参与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根据《建筑法典》(BauGB)规定的公众参与途径
根据《建筑法典》(BauGB)规定的正式程序步骤,公众将被纳入规划修订流程。按照联邦统一规定的程序,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公众及相关主管部门可在(至少)两个不同的程序阶段发表意见:
- 第一阶段:针对“初步草案”规划阶段的早期参与 [《建筑法典》第3条第1款] 或 [《建筑法典》第4条第1款]
- 第二阶段:就“草案”进行公开公示 [《建筑法》第3条第2款] 或 [《建筑法》第4条第2款]
第一阶段
在公众早期参与阶段,将向市民通报规划意向。“初步草案”阐明了规划在城市空间发展方面的目标和宗旨。为此,将公开展示初步草案。 早期告知的方式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更多信息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市民可在公示期内就初步草案提出意见。相关主管部门及公共利益代表机构将有机会发表意见。
将对收到的所有意见进行专业审查,以确定其以何种形式或在何种范围内可纳入后续规划修订工作。 经此审查流程后,将形成“草案”(第2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在早期公众参与阶段(第1阶段)期间,不要求公布审查结果或说明意见采纳方式。 因此,我们建议您持续关注后续规划程序*。请特别查阅根据《建筑法》(BauGB)第3条第2款在公众参与框架内公示的规划“草案”(第2阶段)。届时,您将再次有机会在必要时发表意见。
第二阶段
在公众和主管部门参与的第二阶段,土地利用规划的“草案”将进行公示。公示的地点和期限将至少提前一周按照当地惯例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更多相关信息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在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就该草案提出建议。参与的政府部门和公共利益相关机构将有机会发表意见。 针对“草案”(第二阶段)的所有意见,将通过一个全面而复杂的程序流程进行专业审查,以确定其以何种形式或何种程度纳入后续规划修订工作。
审查结果将提交市议会作出决定;市议会将权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并据此决定如何处理您提出的意见。这一过程通过“权衡决议”*来完成。
根据《建筑法》(BauGB)第3条第2款第4句的规定,将 向您通报 权衡结果。根据规划制定程序的范围和复杂程度,此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 在考虑权衡结果的基础上,将制定规划的最终版本,并提交市议会审议表决。
* 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的相关资料将在耶拿市公报上公布。同样,市议会的会议议程也会定期在公报上发布。您可通过市政府网站查阅该公报。市议会的会议日程(含所有议程)请点击此处查看。
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说明,请参阅此文件:《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13条的信息披露义务》(PDF)。
迄今为止的更新程序步骤——《区域规划》“初稿”
第一阶段:土地利用规划“初步草案”(2022年11月)
继市议会于2017年11月15日通过启动决议,决定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订(参见《官方公报》第50/17期 [PDF]),该规划的“初稿”阶段于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含)期间进行了早期公示。您可在《官方公报》第06/23期(PDF)中查阅该早期公示公告。
在此期间,公众有机会提出意见(参与阶段1)。
“初步草案”的公众参与期已结束。参与平台现已关闭,无法再 就“初步草案” 提出 意见。
耶拿市议会已于2025年6月25日批准了针对《总体规划》“初稿”所收到的意见的处理方案(参见《官方公报》第27/25期[PDF])。 相关表格作为第25/0366-BV号决议“关于规划草案的批准和公示决议”的附件1a,可在此处的Ö 22项下 查阅。
迄今为止的更新程序步骤——“草案”关于《区域规划》
第二阶段:土地利用规划“草案”(2025年3月)
在市议会于2025年6月25日通过第25/0366-BV号决议“关于该草案的批准和公示决议”批准了土地利用规划草案后(参见第27/25号官方公报 [PDF]),该“草案” 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10月22日(含)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因此,该“草案”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内向广大公众开放,并为其提供了发表意见的机会(参与阶段2),这比《建筑法典》规定的一个月期限明显延长。
该“草案”的公众参与期已结束。参与平台现已关闭,无法再 就该“草案” 提出 意见。
耶拿市议会已于2026年7月1日通过第26/0862-BV号权衡决议,对收到的关于FNP“草案”和FNP“初稿”的意见进行了处理。 相关表格可在此处查阅(附件1)。
随着耶拿市议会于2026年7月1日通过的确认决议26/0863-BV,正式结束了市政规划程序,并为将土地利用规划提交上级行政机关审批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