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关于场地准备的决议: 02.11.1994 关于章程的决议: 1999年3月24日 通过公开宣布的法律效力:1999年11月19日 计划内容 规划的目的是为小规模的住宅建设划定建设用地。规划区的可建区域被指定为普通住宅区。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允许单户住宅、半独立式住宅、排屋或多户住宅。 实现状况 整个项目区已经完全开发,完全建成。 重要说明 附带下载的计划文件仅作参考之用。只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划文本才具有权威性,可以在城市规划局查看。 场地规划 (JPG, 3.54 MB) 文本部分 (PDF, 100 KB) 辩解 (PDF, 75.13 KB) 关于绿地计划的说明性报告 (PDF, 1.27 MB) 行动计划 (JPG, 3.36 MB) 冲突计划 (JPG, 1.37 MB) 建成图 (JPG, 1.92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