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d 07 Am Drackendorfcenter (Drackendorf)
程序
- 决定准备场地:1993 年 10 月 19 日
- 法定决议: 1996 年 10 月 23 日
- 通过公告产生法律效力(第一次修订): 1997 年 10 月 14 日
计划内容
开发计划占地约 17200 平方米。规划的起因是 20 世纪 90 年代初大耶拿地区对住房的迫切需求,以及消除该地区的城市发展问题。
规划区的大部分区域被指定为纯住宅区,仅用于住宅用途。
其余的可建设区域被指定为普通住宅区,除住宅用途外,还允许建设宗教、社会、卫生和体育设施。
重要说明
可供下载的规划内容仅供参考。只有可在城市规划局查阅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划文件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